101年「協助事業單位人力資源提升計畫」及「充電起飛計畫」」、「青年就業旗艦計畫」補助申請開始受理,
提案申請說明會請洽各會員廠(公司)所在職訓中心

本計畫為協助民間之事業機構、非營利法人或團體(以下簡稱事業單位)辦理在職員工進修訓練;或鼓勵其結合具產業或區域發展關聯性之事業單位辦理聯合訓練活動,持續提升人力素質。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為使事業單位充分瞭解計畫內容與申請方式,針對事業單位具有就業保險被保險人身分之員工人數在51人以上者(未達50人者擇日辦理說明會),特別規劃公開說明會,歡迎符合報名資格之事業單位參加與會,本活動全程免費,歡迎踴躍參加!
報名資格:
協助事業單位人力資源提升計畫:
依法為就業保險投保人數51人以上者(未達50人者擇日辦理說明會)之民營投保單位,並領有設立文件之事業單位及組織團體。
充電起飛計畫:
(適用對象認定方式請參考職訓局網站或點選須符合經濟部工業局加強輔導型及可能受貿易自由化影響產業名單之事業單位,且依法為就業保險之民營投保單位,並領有設立登記證明文件之事業單位及組織團體。http://www.evta.gov.tw/files/7/充電起飛適用對象07191.pdf查詢)
青年就業旗艦計畫:
結合產、學、訓之資源,提升事業單位僱用青年之意願,提供青年務實致用之職業訓練,以增加十五歲以上二十九歲以下青年之就業機會,特訂定本計畫。
主旨:公告101年「協助事業單位人力資源提升計畫」受理事業單位申請期間及補助辦理期間。
依據:「協助事業單位人力資源提升計畫」第2點。
公告事項:
一、旨揭計畫受理事業單位申請補助辦理訓練計畫自101年3月12日起至101年5月11日止,輔導訓練服務受理至9月28日止,均以郵戳為憑。
二、訓練費用補助期間,自事業單位訓練計畫初審會議決議通過之次日起至其計畫所有課程辦理完畢當日止,至遲不得逾101年11月15日。
三、事業單位應向所在地本局各職業訓練中心提出申請,各職業訓練中心服務轄區範圍如下:
(一)北區職業訓練中心: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宜蘭縣、花蓮縣、金門縣、連江縣。
http://www.nvtc.gov.tw/article-content.php?article_id=2540&n_system=0
(二)桃園職業訓練中心:桃園縣、新竹縣市、苗栗縣。
 http://www.nasme.org.tw/front/bin/form.phtml?Nbr=12951
(三)中區職業訓練中心: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
 http://www.ce.cyut.edu.tw/pp/
(四)臺南職業訓練中心:雲林縣、嘉義縣市、臺南市。
 http://project.derjian.com.tw/portal.php?mod=view&aid=166
(五)南區職業訓練中心:高雄市、屏東縣、臺東縣、澎湖縣。